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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要去運動?」大家問這句話的語氣幾乎都是驚訝的!
沒錯,我去運動啦!而且還勤勞的勒。
也不知道哪一天突然靈光一閃的覺得工作也不是一輩子的,
何必這麼拼命,人啊!還是要為自己活,
自己開心最重要。
所以生活貧乏的我最近找到了個可以打發時間,
外加讓自己瘦下來的方法:做運動!
哈哈!不愛運動的佳穎應該是被外星人抓走了吧!
【這應該是大家一致的疑問】
但是最近還真的認真的想去走走路,
【這就是我的運動啦→快走60分鐘,這真的會流得一身汗】
反正也沒事嘛!
在外面閒晃還有可能會花錢,所以.........這運動的習慣應該還不賴!
至少到現在覺得這個運動的習慣應該還會持續下去,
2006年新願望~持續運動一整年喔!
【請相信我,這應該是真的啦!哈哈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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