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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邱文仁的事件造成業界一陣的討論,對於他的遭遇,不是太意外,本來公司就是沒有甚麼準則的,老闆也是一樣!

但對於他所說的一句話,卻讓我感同身受:

她認為「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最好不要超過五、六年」,因為即使能力再好,老闆會因為你每年都維持高水準表現而「麻痺」。這時若無法創造出新價值,老闆很容易會忽略你的貢獻

我真的很想給她五個大拇指

真的,就是這樣,我想知道我狀況的人,這句話應該覺得準確率120%

新價值....很難!畢竟我能做的,都已經做盡了....套舉老話: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~~

該休息了!該放鬆了.....該讓肩膀不要再那麼酸了!更該讓老闆看看我到底做了多少的事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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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airelee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